答:没有报销。按照规定,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在中小学任职满一年后,可以就读在职研究生,但这时的所有费用由学生自理,不管就读学校还是就职学校都不会给予报销。
因为公费生毕业后已经参加工作,并且与其它入编人员一样,有了稳定收入,能够承担读研的费用,所以国家不会再承担,工作单位更不可能报销。
《关于鼓励全市中小学(中专)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的通知》第六条规定:在职取得硕士学位后,学费由同级财政报销70%。
1、读非全日制研究生,单位是否可以帮报销学费取决于具体的工作单位。
2、国家没有明确的相关政策规定,由各个单位自主确定是否报销在职研究生的学费。
3、不少单位有全额或部分报销学费,具体咨询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负责人即可了解。
根据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、中央组织部、教育部《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中组发〔2014〕18号)第四条规定:领导干部个人参加其他非高收费的社会化培训,费用一律由本人承担,不得由财政经费和单位经费报销,不得接受任何机构或他人的资助或变相资助。
该规定也适用于一般干部,包括普通公务员,规定中提出的社会化培训包括就读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。因此,公务员报考或者参加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习,一切费用均由学员自行承担。感谢您对组织工作的关注和支持!根据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、中央组织部、教育部《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中组发〔2014〕18号)第四条规定:领导干部个人参加其他非高收费的社会化培训,费用一律由本人承担,不得由财政经费和单位经费报销,不得接受任何机构或他人的资助或变相资助。
该规定也适用于一般干部,包括普通公务员,规定中提出的社会化培训包括就读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。因此,公务员报考或者参加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习,一切费用均由学员自行承担。感谢您对组织工作的关注和支持!